* 宜采用裝在加氣站建筑物上的避雷網(帶)或避雷針或由混合組成的接閃器,網格應不大于
* 對排放天然氣的放散管、呼吸閥、排風管等管道,其管口外面的以下空間應處于接閃器的保護范圍內:有管帽時,管帽以上的垂直高度
* 引下線不應少于2根并應沿建筑物四周均勻或對稱布置,其間距不應大于
* 每根引下線的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防直擊雷接地宜和防雷電感應、電氣設備接地共用一接地裝置,并宜與埋地金屬管道相連。
* 當加氣站周圍有一些高大建筑物,相比之下加氣站的位置又比較低時,也可不設置防直擊雷裝置。
防雷電感應
* 加氣站內的設備、管道、構架等主要金屬物,已就近接至防直擊雷接地裝置或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上時,可不另設防雷電感應接地裝置。
* 平行敷設的管道,構架和電纜金屬外皮等長金屬物,其凈距小于
* 屋內防雷電感應的接地線與接地裝置干線連接,不應少于2處。
* 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其工頻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并應和設備接地裝置公用。
防止雷電波侵入
* 當低壓線路全長采用埋地電纜或敷設在架空金屬線槽內的電纜引入時,在入戶端應將電纜的金屬外皮、金屬線槽接地,上述金屬物尚應與防雷接地裝置相連。
*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屬管道,在進出建筑物處,應就近與防雷接地裝置相連。










